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合同指向的物、服务或其他经济利益与责任。我国《平博电子竞技官网》第218条第一款规定:“下列各项可以作为保险标的:①船舶;②货物;③船舶营运收入,包括运费、租金、旅客票款;④货物预期利润;⑤船员工资和其他报酬;⑥对第三人的责任;⑦由于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受到损失的其他财产和产生的责任、费用。国际贸易律师
”
海上保险合同保险标的规定_国际贸易纠纷律师_国际贸易合同纠纷律师_田学义律师
1、船舶。海保险中所指的船舶和我国日常所说的船舶,在要领上并不完全一致。多数国家的海商法,规定船舶是指在海上航行的商务船。我国《平博电子竞技官网》第三条规定,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装置,。但是用于军事、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。前款所称船舶,包括船舶属具。国际贸易律师
2、货物。作为海上保险标的的货物,必须是处于海洋运输过程中的货物。“海洋运输过程”是在双方约定情况下的正常运输过程,海上、陆上、内河和驳船运输包括在内。国际贸易律师田律师,执业律师,法律硕士,英语专业八级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,从业十余年来,在涉外合同纠纷、外商投资企业、股权收购、国际贸易纠纷、海事海商纠纷、外商投资法律咨询、涉外仲裁、涉外诉讼、外商投资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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